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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利惠 - 发表于2012-05-09 15:52:24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来
桂教职成〔2012〕20号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化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改实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校可根据《2012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范围指南》(附件1)确定本校申报立项项目的名称,并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设计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立项申报项目程序及要求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要建立市级教改项目立项、成果评优制度,并组织、指导学校进行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各校申报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一)申报材料的填写要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并打印一式5份上报。已获有关部门立项、表彰或已实施结束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被我厅确定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12年的教改项目。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区直学校直接将《立项申请书》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市属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统一上报。上报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yxhzl2001@163.com)。
三、立项评审
为了确保立项项目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厅委托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心成立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项
2012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的其他工作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施细则(试行)》(见桂教职成〔2003〕41号)执行。有关文件、表格可在广西八桂职教频道网(http://www.ep12.com)下载。
联系人:黄宗莲;联系电话:0771—5659132,13977175066;传真:0771—5613136。
通讯地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邮编:530023。
附件: 1、2012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范围指南
2、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12年度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