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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南宁市纺织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培训部 - 发表于2013-12-02 15:54:08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建设”战略部署,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技能人才,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决定联合举办2013年南宁市纺织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        比赛目的

通过举办这次大赛,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企业职工及社会从事纺织类及部分通用专业的人员更好地掌握职业技能,培养自己对所学专业的学习兴趣,激发学习专业技能的热情,检验和展示各专业技能培养的成果,营造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更多高素质、高技能型的人才。

二、        组织机构

成立这次大赛的策划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总 策 划:郭李宽  黄启良 

副总策划:曹红映  潘伟华  刘 霞 

  划:        朱华平  刘仁礼  周志东  甘玲  卜艳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纺织工业学校,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余 燕(兼)

三、各项活动安排

(一)、大赛技术技能组织监督机构

成立大赛技术技能组织监督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技术监督指导、实施。

技术技能总监:李红梅

组织监督机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红梅(兼)

成员:余 燕  覃洁宁

(二)、竞赛项目及项目负责人

各参赛项目负责人要制定详细的比赛方案(包括比赛内容、比赛规则、评分标准、比赛纪律、评奖办法、工作人员名单等),并组织实施。

竞赛项目及负责人见下表:

序号

竞赛项目

项目负责人

1

纺织类

机织物小样分析

 

2

手工织花

3

纱线打结

4

服装制版与工艺项目

朱华平

5

染色打样

刘仁礼

6

印刷操作

7

通用类

数控车工

周志东

8

AutoCAD计算机辅助设计

9

会计电算化综合技能

 

10

物流单证

11

网页设计

12

文字录入与图文混排

13

事务管理

卜艳阳

四、参赛人员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企业及社会属纺织类(纺织、服装、染整)

及通用类(数控、机电、会计、物流、计算机、文秘等)专业的学生、职工等人员。

五、比赛标准和评比规则

(一)比赛标准:

比赛以各职业(项目)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的中级要求命制试题,以操作技能竞赛为主。

(二)评比规则:比赛按百分制评分选手完成操作技能比赛,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作并列处理。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初步定在20131210日。具体另行通知。

竞赛地点: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内。

七、奖励办法

(一)、决赛选手通过预赛产生。决赛选手人数为该项目预赛参赛总人数的30%左右。

(二)、奖励名额:各参赛项目按参加决赛人数的60%定出获奖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其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奖”。获奖者均可获得南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

(三)、对成绩突出的选手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竞赛项目中有对应国家职业标准并按四级(中级)标准命题的,理论及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可申请核发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动员和报名

(一)要求各单位团体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和发动工作;专业老师上课时也配合宣传。同时利用单位的社团组织、网络宣传比赛的重大意义。

(二)各个比赛场地,要以悬挂横幅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三)承办单位派出人员负责各个项目比赛过程的摄影、维护纪律等工作。

(四)承办单位组织有关参赛团体的人员观摩比赛。

报名时间:20131125日前

报名地点:广西纺织工业学校

联系人:余 燕

联系电话:0771-3276286

九、实施要求

各个比赛项目另行制定。

十、工作要求

各单位团体要以“五个结合” 即“技能大赛与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与专业教学实际结合,与就业岗位需求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与全国技能大赛要求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并为开展和参与各项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南宁市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