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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政策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科-韦淑菲 - 发表于2023-03-06 15:11:13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一)免学费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免学费补助标准: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2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1、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资助

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

2、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脱贫户家庭

学生等。

3、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涉农专业

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等。"        

 

(三)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学生应于每年9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学年申请一次)

2.学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公示无异议后,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学习成绩、操行分成绩排名的具体范围由各学校根据要求自行确定,学校、专业、年级、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可以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下称“中职自治区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操行分成绩排名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40%(含40%)且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自治区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