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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部 - 发表于2023-04-18 16:05: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评估论证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7号)精神要求,对中职毕业学生进行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必须通过专家评估论证,2023年起,未通过专家评估论证等程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能进行中级(四级)认定。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我校按文件要求组织了相关专家进行论证,4月17日,向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中心提交保育师、汽车维修工等七个职业工种的校内技能等级(四级)评价申请表及人培方案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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