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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 - 发表于2024-08-24 17:09:45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
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2024年8月22日上午12:00时,在实训教学楼14楼会议室就我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评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名单位:
本项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报名时限内南宁市莉琳商贸有限公司、广西万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金秀县明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鸿玟餐饮有限公司,共4家单位报名。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南宁市莉琳商贸有限公司、金秀县明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2家。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序号 | 满分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配 |
1 | 65 | 价 格 分 | 总报价分=(投标人报价/基准价)*50 以最高报价为基准价。 | 50 |
评委根据投标人主要商品报价从高到低排序,以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为评分基准酌情打分(附主要商品报价表):投标人报价高于平均价的可得1-7分;投标人报价等于平均价的得8分;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的可得9-15分。 | 15 | |||
2 | 35 | 商 务 分 | 注册资金50万得2分,每增加10万元加0.2分,最高2分;公司成立一年以下得0分,每增加1年得0.2分,最高2分。 | 6 |
公司业绩(12分): 合作经历(8分):①有与区内或区外学校合作的,得4分;②有与区内或区外中职类学校合作的,可加2分;③有与我校合作过且合作关系融洽的,可加4分(需提供合同和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注:加分项②或③二者选一。 合作年限(4分):与学校合作年限每达1年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 | 12 | |||
减分项(以经营期内某年度最高处罚次数为评分依据):与我校合作期间,未能遵守《学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细则》受到处罚的,每次处罚1次,扣减0.2分,最高扣减5分(需提供学校评价意见书等证明材料)。不提供材料的,扣减5分。 | ||||
服务方案:操作性强,合理得9-12分;可操作性4-8分;一般1-4分。 | 12 | |||
增值服务:增值服务:每项增值服务可得1分,最高5分。 注:中标单位所承诺的增值服务必须切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有可行性,为学校增加经济效益;不切和学校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 5 | |||
合计(分): | 100 |
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评标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排在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则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招投标小组:
(一)招标小组:
组长:李昭文(副校长)
组员:胡丽琴、梁 俊、闭 熙
(二)评标小组:
组长:胡丽琴(总务科)
组员:李有兵(学生科) 刘泽桢(招生就业办公室)
李林蔚(财务科) 韦桂梅(校 办)
(三)纪检监督:闭 熙
(四)主 持 人:梁 俊
五、评标情况:
(一)由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做好监督工作。
(二)启封投标文件前由纪检监督人员和各评标小组成员共同检查密封性。
(三)评标小组审核各投标单位资质、投标文件、样品,审核结果如下:
(1)各投标单位资质都符合我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各投标单位的评分情况见下表:
因我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递交投标材料不足3家,达不到开标条件,故我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做流标处理。
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我校生活服务部联合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做流标处理。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24日—2024年8月26日期间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闭老师,18154551017)
广西纺织工业学校
2024年8月24日